肇东市明久乡卫生院

个人购精神药品承诺书


   本人姓名:    性  别 :

   身份证号:

   联系电话:

        本人因 病需要购买相关药品进行治疗,本人郑重承诺:所购药品,因属于国家管控的精神药品,将全部用于自身疾病的治疗,决不会将此药品流入社会非法渠道,包括亲属、朋友等人员。
       若购所药品不再使用,必须将剩余药品返至医院进行法定处理。同时承诺您提供给我院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均真实有效,不存在任何虚假信息,否则自愿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或损失!

 (以上承诺,本人与阅读并知晓,并愿因违反该承诺协议而承担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!)

患者书写承诺如下:

 


 

 


 

 


患者本人(签名及指纹)

 

  注:本承诺书签署生效后,交我院存档备案。

  本承诺书后应附有身份证复印件,以及或能证明其身份的其他有效证明或材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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